在2011,,11,19,我哥的公司将员工委托南湖国际旅行社团体参游,然后再19日晚18:00前上用餐时,大家因为公司刚刚开完年会,然后随着这种气氛,就喝酒一起庆祝,当时南湖国际旅行社的导游也在同一个餐厅用餐,可是导游用餐完后就不管旅客当时的情况就离开了餐厅,至于导游去哪里了,当时没有人知道。后来因为大部分男同事都喝酒比较多,各自都陆续离开,就剩我哥一个人,当我哥走出来餐厅门口时,已经躺在地上,并抱着一个陌生人的脚时,却没有人理会,后来是公司一个最后从餐厅出来的同事看见,然后才找了人把我哥抬到楼上的房间里,在这个工程中,导游一点都不知道,太不顾旅客的人身安全问题!并没有做到导游应尽的工作职责!当时我哥从餐厅出来醉酒躺在地上时,时间是当晚的20:00时许!(导游当时离开是因为我哥公司领导同意了才离开的,但是当时那个领导都已经喝醉了,酒水不是旅游公司包的)
然后几个同事把我哥抬上房间后,同事就离开了,到那个和我哥同房间住的那个同事回到房间时,发现我哥已经躺在床上吐了,然后就叫酒店服务员过来搞卫生,帮我哥把脸擦干净,过了20分钟就发觉我哥已经停止呼吸了,当时已经是晚上22:30时许,在这个工程中导游也不知道!当同事把我哥抬下来酒店大堂时,导游才知道出事了,是公司同事通知导游的!现在旅游公司就说他们没有责任,也不肯赔偿,也说什么国家什么鉴定委员会鉴定了他们没有责任,所以旅责险不理赔!因为我们是农村的,什么也不懂,在广州这里人生地不熟,跪请各位律师,贤才之士帮忙分析一下,当然要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旅游公司到底有没有一点责任!!!我们应该要请律师仲裁吗?谢谢各位好心之人!!!!
你怎么知道是我表哥呢?奇怪?
谢谢你,我哥的公司已经陪了,就是因为太少了,但是我哥有和旅行社签个人合同的,如果说用舆论(就是坐在旅行社公司的门口举牌什么的)的方式来给旅行社压力,这样可以吗?是否会有效果?
追答我觉得最好不要闹事儿,不然旅行社反过来告你们,你们就麻烦了。不知道你哥和旅行社有怎样的合同啊?一般我们和客人公司签的合同都是客人公司领导或者代表签子盖章,不会和公司每个出游的客人一一签订的啊。噢,对了,你看看合同上写没写給上旅游意外保险,若是有的话,你问问旅行社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但是,说实话,要是觉得公司赔得少你就得起诉,不行再上诉,连公司带旅行社先都一起起诉,最后法院就会給你说清楚到底谁该负责了。但是你哥是成年人,是正常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不幸,他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