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区电力局工作从2002年改制到2010年连续工作十年可快到了又被国家电网收过去了,我们的合同还延续下去

以前临时工还干了四年!我们的劳动合同,区劳动部门里都不要,说我们的基本工资不符合标准。我也是河北的!我们现在怎么办?
从以前电力局的合同(09年10月1日就到期了)而国网接收到今天还没签合同呢?我们的合同段当了有妨碍吗?

第1个回答  2011-03-27
国家电网收过去了,劳动关系转给国家电网,国家电网会继续延续……
第2个回答  2011-03-30
合同期满10年就不用再签合同了~~~~不影响的追问

我们是在2002年12月20日起正式接收的到2009年10月1日之间的合同签了,
之后没还签过呢?以前的七年是给区电力局工作,现在说是给国网干活了(没合同)怎么算?

追答

要补签3年合同,即2009年10月1日-2012年10月1日的
找相关管人事的部门反映,问问到底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
如果故意补签找法律部门,这个劳动法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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