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帮忙保管的东西丢失了,怎么办!~

我在工地上班。回家的时候,手表忘在我房间的床上了。回到家后要同事A帮忙保管,同事A也同意了。等我再回到工地上的时候问同事A手表在哪。同事A说交给另一个同事B保管了。而另一个同事B不在工地。同事A说等同事B回来问他在哪。当时因为住的时候要搬家。所以也忙着其他事。中间也问过几次。同事B也一直没有回工地。今天找同事A问清楚,同事A说。当时搬家之前放我房里的某某地方了。(当时我因为要找资料,翻了很久同事A说的地方根本没有)因为联系不到同事B,要同事A帮忙问下。结果现在电话都不接我的了~!我想知道该不该报警。或者走有效法律途径能解决!~

第1个回答  2014-05-11
您好,先看您的手表的价值值不值和同事掰脸,通过诉讼有没有必要,警力资源是有限的报警后对您是否有利,分析:您让同事保管手表有书面合同吗,如果同事说诬陷您跳进黄河洗不清。您看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希望对您有帮助。追问

手表价值大约8000左右,但那个表对我非常重要的。为了那块表和谁翻脸都没关系

就说保管手续是没有的,因为自己忘记没带回家。所以要同事保管,说实话,其实我怀疑是同事自己拿着不想还我了。。但我又没证据。

还有 您说的保管中的重大过失是怎么样的呢?可能我上面说的不太清楚。因为事情也蛮复杂的

我如果坚持要走法律途径的话应该怎么做呢??

麻烦您了~!

追答

价值确实上起刑点了。先找哪位同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跟他讲厉害关系,反正也掰脸了,震慑他,让他害怕这是一,第二能否找个中间人出面说说,我决得这也是不错的选择。您可以起诉第一个人按照规定是不许转交第三人。诉讼有风险,假如这两个人串通就说您没有让他们保管您可没脾气啊,因为谁主张谁举证,您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您的物品委托别人保管,有点难,您就按我说的先找证据来证明这点吧,真为您遇到的麻烦痛心,可以继续追问。

追问

先感谢您的耐心回复。。。
证据的话确实没有,我如果能让他说出来 并且录音能不能算证据?
打电话给同事A 然后套话,录音 这个能不能算证据?
如果能的话我应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去起诉呢?

追答

这是最好的办法,一定有技巧,先跟他说我的表,你给我我给你点保管费等录好音,在找一个人陪衬更好。第二个也算,直接去法院,提交的录音就行,您在看看《民诉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您提的三条我回答的您能满意吗,一定要做严,争口气,祝您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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