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党员的档案(党籍)和组织关系不在同一个地方(是在同一市内而不在同一个县城)是否可以的?本人只是转组织关系到单位,然后到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交党费之类的,但是那个党籍还在本人手上,是否可以将它放到和人事档案一起的信息交流中心?请问这样的话,到时是否承认本人的党员身份啊?请教下,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做?急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