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状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9日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113号和1993年6月17日湘体改函(1993)04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于1993年8月12日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根据199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1996年10月8日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6)68号批准,以总股本1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1.5股配7.5股,注册资本增至1900万元。 本公司于1996年12月依照《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进行规范的通知》进行规范,经湖南省证监会湘证监字(1997)30号批准,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重新登记注册。 根据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1998年12月28日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8)58号批准,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经审计确认的截止1998年10月31日每股净资产2.69元的价格向本公司经营管理集团和主要经营骨干转让235.7万股,注册资本不变。 根据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01年6月15日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证字(2001)037号批准,以总股本19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3800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超比例的内部职工股进行规范清理,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授权公司将其持有65%以上(含65%)的内部职工股股份向法人单位进行转让,转让后的股权结构经湖南省政府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证办函(2002)14号确认。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4号核准,本公司2004年3月发行社会公众股18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5600万元。 根据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2005年4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8400万元。 2006年1月10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方案为:本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获税后现金红利全部转给流通股股东;此外,社会公众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4股股票的对价。 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2006年4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12600万元。 根据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2007年5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注册资本增至15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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