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男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3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但是男方死活不离婚,女方可以起草离婚诉状,收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证明,向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且经调解后无法和好,会批准离婚,如果不能认定感情破裂,则不准离婚需要二审方可再次提出离婚申请。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则不准离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建议最好能够通过协商形式达到离婚目的,如果男方死活不同意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形式提起诉讼离婚,如果想要达到离婚目的就必须提供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证明,否则男方坚持不同意,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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