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17
社区工作者通常没有编制。他们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人员,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这些工作者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组织中工作,普遍采用聘任合同制,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续签或离职。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社区书记或主任的待遇可能会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编制的标准执行,社区工作站的社区工作者也可能享有相似的待遇。不过,他们并不属于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人员。社区工作者并非公务员,想要成为公务员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而成为社区工作者则需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中工作,而公务员最低级别的工作则在街道办事处等街道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四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