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明,居委会让交的所谓的房屋租赁费,让租户和房东平摊,这钱交给他合理吗?

租住古美的一套房子,月租金3100,办理居住证明时,居委会说要交房屋月租金的5%为房屋租赁税.随后说给我优惠,总共交他600元(全年)即可,让我和房东平摊。疑点1.他们说:不是我办理居住证明的话,这个房子也不会登记到网上备案在出租房行列,之前房东出租房子是没人知道的。是这样吗?疑点2.按政策走,房子每月应该缴纳155元,而居委会给我优惠到全年300元,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第1个回答  2011-07-11
从没有碰到过说居委会要租赁税的,一般收取租赁代征税和租赁管理费(一般是业主出的,如果你和业主有过协议让你出,那你就要出,不过前提是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在租赁机关备案登记的,而且以上费用是房屋租赁登记机关收取)居委会没有权利收取的。
第2个回答  2011-07-17
找人帮你办了不久好了么。
给你个贴子,是不适合你自己分析了。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5881185.html?fr=qrl&cid=153&index=4

大多房东,也是稀里糊涂的,居委会也趁机忽悠。以前我也被忽悠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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