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收支问题

中国财政收入和支出近几年的数据
中国财政收支不合理的地方
中国财政支出用于医疗、教育、西部建设

第1个回答  2007-06-23
2005年中央财政收入17260. 49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92.4亿元),比因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后的调整预算增加1045.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中央财政支出20259.99亿元,比预算增加1044.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1484.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中央财政赤字2999.5亿元,比预算减少0.5亿元;国债发行7022.87亿元,其中代地方政府发行100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2004年中央决算:中央财政收入15110.27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1275.32亿元),比预算增加129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中央财政支出18302.04亿元,比预算增加1284.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其中,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0407.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中央财政赤字3191.77亿元,比预算减少6.53亿元;国债发行7021.35亿元,其中代地方政府发行150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4年,围绕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署统一组织对部分高校和医院财务收支、科技经费、水利建设资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退牧还草项目、县乡公路改造工程以及粮食风险基金、关闭破产企业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些资金管理不严,使用不合规,影响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有的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些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审计和调查18所中央部属高校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表明,近年来教育部等部门及各高校认真贯彻教育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高校改革,高等教育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但违规和不规范收费仍然存在,基本建设负债增长较快,有些院校财务管理比较混乱。2003年这18所高校收取未经批准的进修费、MBA学费等64 427万元,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6 010万元,自行设立辅修费、旁听费等7 351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学费、住宿费等5 219万元,强制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3 284万元,重修费、专升本学费等554万元,共计8.68亿元,比上年增长32%,占当年全部收费的14.5%。从审计情况分析,部分高校在招生入学这一环节中违规和不规范收费的现象尤为严重。

不少高校大规模进行基本建设,造成债务负担沉重。截止2003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增长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

审计还发现14所高校未将科研收入、收费、投资收益等6.16亿元作为收入管理,有的甚至滞留在所属单位坐收坐支。有些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不规范,截止2003年末,13所高校有17397个科研课题已结题但未按规定结账,结存资金3.69亿元仍分散滞留在已结题项目,未发挥效益。部分校办企业管理不严,违法违规问题较为严重。如清华大学所属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在1995年至2003年3月间,授意公司财务人员隐瞒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2 138万元,并以发放奖金、对外投资和支付合作方红利等名义支取大量现金。

(二)审计和调查卫生部及北京市所属10家医院2003年度财务收支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情况表明,各医院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带来的影响,积极改善财务状况,基本保证了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这10家医院2003年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307元,比上年增长8.8%;每病床日平均收费1 006元,增长10.9%。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一些医药生产企业虚报成本,造成一些药价虚高。按现行规定,政府定价药品的零售价由有关部门以生产企业申报的成本为基础,按规定比率加价核定。但随机抽查5家药厂的46种药品,有34种制造成本申报不实,平均虚报1倍多。随机抽查10家医院2003年销售给患者的105种药品发现,因企业虚报其中一些药品的生产成本导致患者多负担1 052万元,占医院实际收费3 744万元的28%。

二是医药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牟取暴利。抽查6类35种进口一次性医疗器械,最终卖给医院的价格平均为报关价的3.34倍。例如用于心脏手术的某规格球囊,报关价为每个496元,一级代理商批发给二级代理商时达到3 600元,二级代理商再转手卖给医院时骤升到7 000元,两次倒手加价13倍多。

三是医院采购中收取折扣、回扣现象比较普遍,直接或间接加重患者负担。据查,2001年以来10家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由于医院未将这部分资金用以抵消药品和医疗器械售价,而是大部分作为医院盈利或用于购置设备等支出,最终还是增加了患者的负担。除医院外,有关个人索取和收受回扣的现象也屡禁不止。

四是有些医院违规收费,增加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审计抽查10家医院2003年至2004年8月的部分医疗收费项目,发现违规向患者多收费1 127万元。其中,医疗检查多收费825万元,药品多收费302万元。

(三)审计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45个下属单位,并延伸审计其他9个科研单位的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表明,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财政加大了对科技的投入,科研机构整体实力得到增强,但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转移和挤占挪用科技经费问题较为突出。2个部门、45个科研单位转移、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等6.69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人员经费等。其中13个单位将3.27亿元科技资金等违规出借、对外投资和投入股市,有的难以收回。1998年,科技部原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项目管理不规范,使用科研经费800万元,与民营企业共同开办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累计亏损1 760万元。

二是有些课题和项目预决算编制不真实,科研成本核算不规范。13个单位虚编课题预算等3.63亿元;16个单位虚报课题和项目支出决算1.3亿元;20个单位对已完成课题不按规定结转结余经费2.09亿元。

(四)审计和调查水利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等7个流域机构和湖南、湖北等15个省(区、市)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资金总额716.46亿元,占同期全国水利建设总投资的77%;查出滞留资金35亿元、其他违规金额近14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7%。审计情况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增加,大江大河的防洪抗旱能力明显增强。但部分项目建设效果较差,违规占地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有三分之一的项目未按期建成,有些项目存在质量隐患。审计抽查354个项目,其中有109个未按计划建成;有21个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山西省2003年应完工的20座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实际仅完成8座,而且其中7座未达到设计要求,难以实现防洪供水等预期目标。

二是部分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审计发现,截止2003年底,水利部及7个流域机构滞留资金13.85亿元,15个省级水利机构滞留资金22亿元,两项合计占当年水利建设资金总额的11%。黄河下游治理、怀洪新河续建工程等10个水利项目共结存闲置中央水利建设资金24亿元,部分资金闲置长达5年,投资效益难以发挥。1998年至2003年,陕西省财税部门从筹集的水利基金中提取业务费1.22亿元,占全省同期征收水利基金总额的10%,大多用于发放职工补贴、奖金。

三是违规征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征地补偿款问题严重。审计抽查186个项目,有25个项目违规征地28.7万亩,有9个项目拖欠征地补偿款和农民工工资3.71亿元。一些工程向农民支付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等,明显低于规定的标准。一些地方在工程建设中还违规让农民无偿投劳以抵顶地方政府应配套资金。如淮河干流陈族湾大港口圩区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2.13亿元,中央与省级资金全部到位,而市县配套的1 070万元,全部让农民无偿出工抵顶。

(五)太湖、淮河、海河、辽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情况。“十五”期间,国家为造福于民,加大了“三河一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共安排146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 076亿元。这次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3.68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6%。突出问题是,一些地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如无改进将难以如期发挥效益。截止2003年底,审计的12个省(区、市)856个项目中有425个未开工,占49%。河北、安徽、内蒙古、山西、吉林5省(区)的投资完成率均低于15%。12个省有15.66亿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被挤占挪用于其他工程、办企业、出借或建房买车等,影响项目建设。抽查78个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有60个因配套建设滞后或运行资金不足,不能满负荷运转,污水处理能力闲置;有9个处理后的污水长期不达标。

(六)16个省(区、市)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是党和政府为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农业基础条件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地方将国道、省道项目纳入农村公路改造范围,如新疆、贵州、四川、山西、安徽5省(区)将中央补助资金41.02亿元用于9千多公里国道和省道改造。调查还发现,工程建设中,拖欠工程款和征地补偿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政府未按规定向农民支付征地补偿费用。部分省(区)在公路建设中超越自身承受能力,大量向银行借款,还本付息困难。

除以上各项外,2004年审计署还组织对5省(区)退牧还草项目、8省(区)粮食风险基金、7省(区)88户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是:有的退牧还草项目建设内容安排不尽合理,投资效益不高;有的补助饲料粮发放不及时,损害农牧民利益。一些地方粮食储备制度落实不到位,粮食储备严重不足;粮食企业财务挂账消化缓慢,挂账数额居高不下。国家关于关闭破产企业的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实到位,一些已实施关闭破产的煤矿和有色金属矿山企业仍在继续开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不到位,社会职能未按规定移交。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4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对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抽查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金融不良资产5 544亿元,占其收购总额的39%。总的看,资产管理公司在促进盘活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违法违规和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2004年末,4家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6 750亿元,处置进度为53.9%;累计回收现金1 370亿元,现金回收率为20.2%。此次审计共查出各类违规、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案件线索金额715.49亿元,占审计抽查金额的13%。

(一)违规剥离和收购不良资产。一些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剥离和收购不良贷款过程中,审查把关不严,致使一些不符合剥离条件的贷款被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不仅造成相当一部分金融债权难以落实,而且由于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责任未予追究,掩盖了贷款过程中的一些违规问题和金融犯罪案件。这次审计共发现不良资产剥离环节违规和不规范问题169.18亿元。4家商业银行借剥离不良贷款之机,掩盖以前年度违规经营问题,转嫁经营损失21.21亿元。如200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要求广东省分行等发放3.28亿元贷款,用于置换其银城、银海、万利、北疆等4家投资基金形成的损失,然后将贷款本息作为不良资产剥离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沈阳和哈尔滨办事处。违规剥离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关人员借机弄虚作假,牟取私利。2000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枣阳支行在时任行长、副行长的操纵下,与当地政府、法院联手,编制虚假的贷款资料,将不符合剥离条件的29户企业贷款本息1 844万元作为呆账违规剥离。对其中的18户企业,枣阳市法院出具了虚假的终结执行民事裁定书,这些裁定书全部由建行枣阳支行制作,法院盖章,案号、时间、内容均系伪造;对另11户企业,枣阳市政府出具了虚假关闭批复等,建行枣阳支行的债权确认书也均系伪造。在这29户企业贷款剥离前后,建行枣阳支行从中收回现金及实物资产720多万元,其中690万元隐匿账外,有502万元被转至个人名下。

(二)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本次审计共发现资产处置过程中违规和不规范问题272.15亿元。主要表现在,评估、拍卖环节管理不严,走过场,有的甚至虚假操作,故意低价处置。如2001年12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在处置位于广东省南海市的130亩土地资产时,先收取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的价款,然后才进行评估、发布处置公告和举行拍卖会,而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是唯一的竞拍人。该土地基准价为每亩34万元,拍卖评估价为每亩11.63万元,而实际成交价每亩仅5万元。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后,为取得抵押贷款重新委托评估,评估价为6 523万元,是拍卖评估价的4倍多、拍卖成交价的10倍多。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3.18亿元价格将涉及90户企业的44.75亿元债权“打包处置”给广东中鼎集团公司后,又受中鼎公司委托进行处置,并按处置所得金额的4.35%收取服务费,截止2004年4月底,已收取753.5万元,该办参与人员人均分得36万元。审计抽查其中两项债权发现,当时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均以零价格出售给中鼎公司,但转手再处置时价格分别为7 500万元和2 700万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原总经理在处置一项8 730万元债权的过程中,明知该项债权已被法院拍卖并能获得3 328万元拍卖款,但仍以1 100万元的低价处置给私营企业,有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借处置不良资产之机,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组织拍卖33套抵债商品房,成交价比市价低54%,其中80%的竞买人为该办事处员工,其他也大多是职工亲属。

审计还发现,由于地方政府、法院干预,一些地方企业通过不规范破产逃废金融债务。如湖北省475户地方企业因不规范破产,导致华融、长城、信达3家资产管理公司54.53亿元的债权总额,只受偿1 803万元,受偿率仅为0.33%。

(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挪用资产处置回收资金为职工谋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资金损失;对抵债资产管理不严,大量账外存放或违规自用。如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2001年以来,截留处置回收资金2 093万元,并违规占用抵债土地,修建办公楼和职工住宅。审计发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2000年至2003年共向财政部虚报职工人数3983人,造成财政部多拨付人员费用1.98亿元,其中仅工资就多拨1.33亿元。

五、10户中央企业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4年,受中组部、国资委委托,审计署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这10户企业资产总额14 221亿元,审计资金占51%。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损益不实问题较为突出。审计发现,有5户企业多计利润46亿元,主要是企业领导人员考虑企业经营业绩或为了完成上级的利润考核指标,人为少计成本费用造成的;5户企业少计利润30亿元,主要是多计成本费用造成的。有的企业弄虚作假,偷逃税款或骗取财政补贴。如常州兰翔机械总厂通过虚报下岗职工人数,累计骗取中央财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 110万元,占实际领取补助资金数额的35%。为取得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其8 451万元金融债务的豁免,该厂法人代表擅自决策将100万元公款用于行贿,有关人员涉嫌犯罪。

(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较为严重。审计发现,10户企业对外投资、借款、担保等造成损失145亿元。主要是由于不按程序决策、违规决策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如1997年8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民营企业——北京三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无力偿还2 000万元借款的情况下,仍为其2 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三鸣公司已停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替该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 226万元。以上借款、担保共形成损失4 226万元。

(三)违规处置资产、关联方交易让利、违规经营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亿元。如1998年至2002年4月,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国华电力公司将退役发电机组无偿交给其多经企

业——北京华明热电工程公司经营,并纳入主业生产计划上网发电,挤占主业盈利空间,华明热电工程公司获利8 825万元,并用其中的4 092万元为国华电力公司中上层干部购置商品房。

审计还发现,少数企业领导人及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这次审计共查出违规转移国有资产、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9件,涉案金额16亿元。

对本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审计署作出处理决定。该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依法予以收缴;该纠正整改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进行纠正整改;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按情节和性质不同,移交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单位。2004年,审计署通过各项审计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案件83起,涉案人员233人,涉案金额48.2亿元,已挽回经济损失10亿多元。对涉及到政策、法规方面的重要问题,审计署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和请示。各部门单位对这次审计很重视,许多单位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审计过程中就开始对审计揭示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初步统计,应上缴财政的29.3亿元资金,已上缴6.04亿元;挤占挪用的61.55亿元资金,已归还原渠道3.63亿元;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114起案件线索,已有57人被逮捕或被起诉,159人受到行政处分;有80个部门单位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116条。如卫生部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属(管)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外交部组织起草了《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和《补助地方外事接待费的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制定了《银行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科技部在审计过程中就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下属单位收回违规投入公司的资金800万元。国家物资储备局十分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成立专门清理小组,已催还各种欠款、物资等1.38亿元。电监会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结合新组建单位的特点,确定实行财务管理首长负责制,并于年内组织一次系统内部的审计检查,促进自觉遵守财经法规。国家环保总局和有关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建设进展明显加快,有关部门根据审计反映的的问题,已安排下拨资金1.2亿元,专项用于山西省21个工业污染治理和节水项目,山东、内蒙古等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截止4月底,各有关省(区、市)已纠正审计查出的违规资金2.01亿元。4家资产管理公司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专门派出工作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并已对110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文,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提出了规范要求,并采取措施,加大了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下一步,国务院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国务院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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