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在过完4/5路口后被一辆面包车撞到车右后轮胎部位,被撞飞2.3米,请问谁负主责?

我的车子是从西向东行驶,面包车是由南向北(交警说南北方向是主干道),请问谁负主要责任?

第1个回答  2011-05-10
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过没有信号灯和交警的路口时,不是看谁撞了谁,是看路口现场具体情况。最重要的是车速,当然也有支线和干线的区别从照片上看,好像两辆车都不算快,给你一些相关规定参考一下。
交通法规: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针对这些法规,再对照一下自己的处置,我想你应该清楚情况了。这些就是依据。
第2个回答  2011-05-10
请问您开着照片上的桑车?当时您们的车速各是多少?路口宽度分别是多少?十字路口是否有遮挡视线的建筑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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