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本来很开心今年打算在南苑办婚礼,但是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自己喜欢的婚庆公司,却要收取3000进场费,婚庆公司说这笔费用其实酒店是想让我们没办法去选择其他婚庆,只能选择酒店里面的指定婚庆,这个事情,我觉得是欺诈我们消费者的行为,我们结婚来选择酒店本身就是由我们消费者说了算,南苑的婚庆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找到的婚庆公司为何就要收取这笔无辜的费用,想请问宁波政府机关的官员们,你们自己儿女结婚就可以免去这笔费用了吗?我希望我们老百姓在这个社会上应该是相互平等的,希望有关领导来处理相关事宜,如果事情还未解决,我们消费者也不会罢休,一定会继续投诉上级部门的,就是请问各位网友,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向哪个市级部分去投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