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8-19
1、充分传播。当事组织向媒体、公众、消费者及一切关注事件的人们,提供一切可能的沟通办法,如新闻发布会、媒体现场采访、网络互动、热线电话、公开信、广告、短信等等传播方式和手段,保证社会大众的知情权。
2、承担责任。当事组织利用这样那样的传播手段和工具,不是要辩解、争论、推卸责任、指责别人、鸣冤叫屈,或者点头哈腰、满口答应、讨好社会等等,而是要宣布对受害者承担必要的责任。所谓承担责任,是组织作为社会负责任的一员,在事件发生后,对受害者和整个社会的一个道德承诺,是组织应尽的社会道德义务。这是一种信念,不是一种功利。
3、有人情味。事实真相无疑是重要的,但在事件传播过程中,受众感受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事件本身。如果当事组织一味“以事实说话”,忽视了大众的内心感受,组织仍会被认为“不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