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综合与分类税制后,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税收抵免有无变化,如何操作?个税师网络赛今年第几届,有什么

作用?

第1个回答  2022-05-19
居民个人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确定
  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地区)税收法律应当缴纳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税额。
  下列情形的境外所得税额不能抵免:
  1.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2.按照与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3.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5.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已经免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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