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7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内设机构分为多个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1. 办公室: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综合协调,处理重大事项,起草重要文件,管理文电、会务、保密、财务等工作,同时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政策法规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负责科技工作的法规起草和立法协调,政策拟订,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研诚信体系构建,知识产权管理,科普工作规划和大型科普活动组织,民营科技企业指导和服务。

3. 发展计划处: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项目的经费配置和评估统计,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调研和管理,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

4. 科研条件与财务处:研究科技投入政策,管理科技经费,提供科研条件保障,负责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审查科研仪器进口税收减免。

5. 基础研究处:制定基础科学研究规划,指导全省基础研究,负责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研究基地建设,参与科技人才政策制定。

6.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制定高新技术及工业科技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管理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指导科技园区工作。

7. 农业科技处:制定农业科技规划,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管理农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兴市工作。

8. 社会发展科技处: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组织申报和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推进生物医药等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技术研究。

9.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负责科技奖励、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包括科技成果评价、保密、推广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10. 对外合作处: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管理政府和民间科技合作项目,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和监督。

11. 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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