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住院期间才有护理费,出院后就没有护理费吗?医生开了护理证明法官说没用,真的吗?

在交通事故中,我的电动车被对方的轿车所撞,我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现在治疗结束,我是腰椎压缩性骨折出院后需卧床三个月,并在床上不能乱动。医生给我开了三个月需一个人护理的证明,事实上是要人护理,但现在法官和对方都不承认给我护理费,理由只有一条说是国家条例规定的“只有在住院期间才有护理费,出院后就没有护理费。”还说这是硬条例没有特殊情况,医生开的证明没用。现在我想问一下律师,我真的想不通,难道法律不以事实为依据,为了想通这事我要起诉,但法官说我不可能获胜,我问了许多经历过的人都说没有,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这是法律上有漏洞不完善,还是地方法规的问题。受害者本来
身体造成了终身的损伤,然而在赔偿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真是太欺负人了。所以我更要起诉,请各位律师给我更多的建议,忠心感谢你们的帮助,在这里先说声谢谢!请支持我!
我在保险理赔中找到有这样的规定,难道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例可作为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吗?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内容我可否向对方提出赔偿,
法律条例上对于误工和护理期限是什么规定的,医生的证明真的没用吗?大家有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条例吗,请大家提供给我,谢谢!

第1个回答  2008-11-30
应该有护理费,你应该找律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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