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个多月,没签劳动合同,因为不愿加班而被辞退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4-10
可以 上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2
1、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一个多月不签劳动合同即视为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则可以要求上班第二个月之后的双倍工资。
2、《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单位因此辞退员工,不属于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条件,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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