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蓝思科技职工因公致伤,公司推卸责任?

我叫叶力友,重庆人,2019年11月22日,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洞阳镇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的一员,在B20厂房上班。
11月24日开始上夜班,28日与30日这两天分别在两个岗位作业后,双手出现发庠,双手掌出现脱皮,左手就出现浮肿、麻木、酸痛的症状,小指与无名指根部手掌外侧最为明显。
我就去员工服务中心反映。当时人事部的人反应很大,跟我大大的理论一翻说:“如果你觉得是公司的问题就去医院检查拿出证据”。我说:“去医院检查费用得你们出”。有个男的回答说公司不可能给你出费用。最后那个主管对我说:“你认为是化学品的事你想做就做,不想做你就走”。
12月1日早上下班后回宿舍睡觉,下午醒来时感觉左手出现麻木、酸痛,腰部、头部左侧出现疼痛。我就到公司医务室去就诊,我向医生说了左手的症状,医生说这个这里看不了,最好是到医院去做一下化验。
我向线长请了假去医院看病,2号我到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就诊,医生叫我做肌电图检查,检查完后医生说我没问是,结果令我很纳闷。
4号这天,整个身体都出现不同层度麻木、酸痛、胀凉的症状。
于是5号我就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去做肌电图检查,检查结果是:1、双尺神经感觉传导速度减慢。2、双尺神经感觉纤维脱髓鞘损害。
6号上午我去员工服务中心,主管看了检查结果并做了登记,说道:“有没有问题不是你说了算,得带你到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做了复检才知道”。她拿起手机打完电话后对我说,你下午四点半过来,由职业健康主管来给你解答。
下午四点半我来到员工服务中心,把检查结果给张主管看后。
他说:“我们机器里用的是冷却液,没有任何化学伤害,只有物理伤害”。
我问道:如果只有物理伤害没有任何化学伤害我有双手怎么出现麻木酸痛和脱皮症状。于是我把手机像册打开,把照片给他看。
我去问员工服务中心主管,现在检查结果己经出来,身体属于急性职业中毒。我要求公司给我康复治疗并报销两所医院的检查费。这个主管随口便说道:“那是不可能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1由用人单位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我身体遭受到不明危险化学品侵害至今己十天左右了,公司至今未做表态,唯一的态度是:
1、员工服务中心主管表态:要公司出钱给我进行康复治疗那是不可能的,要治你自己去治,费用公司不给报销。
2、车间生产主管表态:说我要公司做赔偿,我在敲诈勒索公司财务,并把我退回人事部不要我了。
我是一个大山沟出来务工谋生计的穷困人,上有七旬父母要赡养,下有小孩要抚养要上学。每月工资只能免强补帖家用,就连在医院检查先垫付的检查费用九百多块钱,我都得勒紧几个月的裤腰带省吃俭用才能节省出来。
我被不明危险化学品急性中毒损害了原本属于我健康的身体,公司领导不但

第1个回答  2019-12-09
你觉得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吧
第2个回答  2019-12-09
真正因为工作的话,那公司必须负责,要不然你可以去告。
第3个回答  2019-12-09

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仲裁,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9-12-09
因公致伤——公司推卸责任属耍无赖!
第5个回答  2019-12-09
公司推卸责任,可以去告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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