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父亲经一劳务公司介绍去一单位上班(做苦力活),2007年10月8号上班的,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6月份劳务公司才和我父亲签合同,到今年12份底合同到期,现在劳务公司通知我父亲到月底要解除合同,请问我父亲能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呢?(我大概了解一些,如果解除合同的满6个月不满1年的补偿1个月工资,工作1个月后,没有签合同的,按双倍工资补偿,请问我父亲这种情况能有什么补偿?谢谢!)(这个劳务公司招的全是农民工,基本上不懂劳动法,请律师帮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