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2

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
3、《预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凭据、契税完税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要提供最近半年的还贷证明。
6、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要提供结婚证。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带的材料有:
1、单位开具,并且已经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的,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3、代理人办理的,需要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需要提供婚姻证件,或者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需要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隐高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念搏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灶贺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写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号;
2、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购房合同,及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用于大修的材料费用明细发票,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等;
3、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需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
5、家庭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需携带低保证明、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如遇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药费支出清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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