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倾向笔迹鉴定作出判决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5
在很多案件中,法院都会对一些笔记进行鉴定,因为要确定是否是当事人的笔记,笔记鉴定发生在法院的审理阶段,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鉴定,所以和指纹鉴定就形成了对比,指纹鉴定只发生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法院会倾向笔迹鉴定作出判决吗?
法院根据笔记鉴定做出判决都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是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既然司法鉴定结果是倾向性的认为是你的笔迹,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法院一般情况下会认定是你所签名。
但因该鉴定意见不是一个明确的结论,如果确实不是你所签,你可以要求重新委托其它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笔迹鉴定法院是有这样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的 指纹鉴定属于侦查阶段,也就是在公安阶段的时候,到了法院是没有指纹鉴定程序的 而且指纹鉴定一是要有条件,而是要有比对目标
二、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综合鉴定
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真实程度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检材特征
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样本特征
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4、辨别笔迹真伪工具
书画鉴定仅仅凭借肉眼与经验识别,其可靠性有很大的局限性,也存在困难并很难形成说服力,尤其是在拍卖现场或研讨会上;现在行业内都通过辅助性的便携式视频显微镜来进行现场 识别!
如Anyty的MSA200WM401TV等显微镜识别可把微小的东西放大,在100-200倍率左右就可很清晰看到宣纸的材质、墨迹的深浅、印章的细节、力度等信息,在显微镜下一目了然,有经验的古画、字画爱好者,根据这些信息,就可判断字画的年代、出入及真伪。
也因便携式视频数码显微镜的分享性比较强,
适用于现场(拍卖会、客户现场、朋友间的分享);又可实时拍照摄像,可进行对比存储;且便携式数码显微镜一般都有对比及测量功能,是辅助书画的鉴定分析必备工具。
法院是很可能因为笔记的鉴定,对一个案件进行审判的,因为笔记的鉴定有很强的证明力。指纹鉴定和笔记鉴定是不同的概念,二者发生的阶段是不同的,但是很多人却总是将二者概念进行混同。指纹鉴定的要求更高,是出现在侦查阶段的,而笔记鉴定发生在法庭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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