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认定书原因不明可以不写排除的方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1-11
火灾事故认定书里面的火灾原因只写了可排除自然,外来火源,不排除电气原因,我感觉太简单,符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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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火原因不明至少需要几个不排除因素

第一、用火不慎:指人们思想麻痹大意,或者用火安全制度不健全、版不落实以及不良生活权习惯等造成火灾的行为。
第二、电气火灾:指违反电器安装使用安全规定,或者电线老化或超负荷用电造成的火灾。
第三 、违章操作: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造成火灾的行为,如焊接等。
第四 、放火:指蓄意造成火灾的行为。
第五 、吸烟:指乱扔烟头,或卧床吸烟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六、玩火:指儿童、老年痴呆或智障者玩火柴、打火机而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七 、自然原因:如雷击、地震、自燃、静电等。

3、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为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不排除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不太好说。有可能是机器质量问题,那就是说机器生产厂家会有一定责任;有可能是使用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导致机器故障,这就是用户的责任。

4、火灾原因不明和不排除电路故障的区别

不排除电路故障引起的火灾指的是,火灾可能由电气线路故障引起,但是其他的起火原因被排除了。

5、火灾责任认定书中的起火原因被排除后起火点的确认是否有效

1、起火原因和起火点有一定联系
2、有些情况下,如果把起火原因否定掉,则原来确定的起火点可能是错误的;但在另一些情况下,虽然起火原因排除掉了,但起火点的确认仍然是有效的。

6、消防判断火灾原因有那些程序

您好,51安居为您服务。
火灾调查是消防部门法定的职责,搞清楚起火原因,关键在于判断起火点。通过参考火场内燃烧蔓延的方向及终止线、烟熏痕迹、物品损毁情况及方向性等现场痕迹,可以大致判断出起火点,如果有目击者幸存的话,也需要向目击者核实。一般来说起火点只有一个,或一定范围内明显相关的几个——无明显关系的数个起火点就应高度怀疑人为纵火的可能性了。

在大致判明起火点之后,就开始在起火点附近寻找物证来证实起火原因,如,短路的导线、电热器具残骸、化学物及反应产物残留。而提问者所说的已被彻底烧毁,无法取得物证的火源,就只能通过间接证据来判断,如吸烟火灾就只能通过查明环境温湿度、可燃物存储状况、可燃物的性状及旁人针对吸烟者的口供来证实。

判定完毕,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至于具体操作流程和需要等待的时间,需要和消防部门资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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