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亏存货有贷记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盘盈存货没有类似的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3

盘亏存货有贷记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盘盈存货没有类似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存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盘盈则相反。 如果有进项税,也要结转。

为什么存货盘亏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货被盗进项税额转出

因为存货盘亏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是人为因素,是人祸,不是天灾,所以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只能进项税额转出。

存货盘亏的进项税额转出是在批准前还是批准后?

我认为,在存货盘亏\毁损没有查明原因前,只宜将存货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而不应同时将相应的进项税也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在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时,再决定有关进项税是否应转出

管理问题盘亏的存货,在盘亏时就要在贷方写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条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答案为BC

存货盘亏因管理不善,做了进项税额转出,期末该怎么结转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存货废弃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存货报废应该要转出进项税

存货盘亏什么时候转出进项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存货应定期盘点,盘亏的存货在查明原因前,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制度》没有明确说明,而财会字〖1993〗83号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
但在存货盘亏尚未查明原因前,并不能确定盘亏的存货是否属“非正常损失”,而如果是正常损耗,其进项税额并不需转出,如果在盘亏时即将进项税额全部转出,就有可能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
存货在盘亏时应只将存货的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至于存货的进项税额,待查明原因后,再确定是否转出。
当然实务中也有这样的情况,企业盘亏资产,为了不减少账面资产,同时也为了延迟进项税额的转出,将盘亏的存货长期挂账而不作处理,这是不符合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盘盈盘亏的资产应于期末结账前查明原因处理完毕;税法上,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也规定,企业各项财产应在损失发生当年度申报扣除。
所以企业若将盘亏资产长期挂账而不作处理,不但违反会计制度规定,也不符合税前扣除的要求,最终会使自己蒙受税收利益上的损失。

存货清查盘盈时进项税额咋处理?

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
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2、所得税方面
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
有关存货盘亏和毁损的税务处理可以具体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发生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在年度终了后15天之内报所属税务机关备案或批准,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存货盘盈,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财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存货盘亏和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样,存货发生的盘盈,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经过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记录核对,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盘亏。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要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学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企业存货的清查盘点,可分为定期租点和不定期盘点两种,定期盘点一般在月末、季末、年终进行;不定期盘点是指临时性的盘点以及发生事故损失、会计交接、存货调价等而进行的盘点清查。企业应当做好存货的清查工作,加强管理,防止存货的呆滞积压或毁损。

存货盘亏为什么要转出进项税,盘盈时为什么不考虑税费

按照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存货盘亏,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转出。
存货盘盈一般是收发错误造成,无法直接对盘盈存货确定专用发票,自然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严格来说这种情况应该一般是已经在采购的时候抵扣了,所以不虚做税费处理。
还要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盘亏都要做转出,只有是由于管理不善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盘亏才需要转出,正常合理的损耗盘亏不需要

关于盘亏存货和改变存货用途后不结转进项税额的案例

需要作出进项税额转出的案例:
1、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己加工的淀粉、面粉等用于职工食堂制作食材;或者热电联产企业自产电力、蒸汽用于职工宿舍照明、供暖等;企业生产的产品,领用后送给客户用作样品;采购的电力、蒸汽等各种原材料进于非应税专案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交纳增值税;
2、企业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原材料或产成品亏库,在确认非正常损失的同时,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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