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14
老师罚学生钱是违法的,应当向校长或者上级教委反映
第2个回答 2015-03-17
肯定不行!可以向教育局反映!老师严格要求学生没错,但不能以罚款为手段,应以教育为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小析数学成绩不好,老师就对他罚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师的错误做法严重侵害了小析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小析可以同父母一起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第3个回答 2013-12-13
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教育法明文规定:老师对学生罚款,是属于处罚方式,你不满意可以投诉、详见第4款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
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
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4个回答 2013-12-13
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因此该老师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教育法。你有两种途径解决此问题。1.如果该教师的行为轻微,没有造成较大损害,即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你可以直接向校长投诉。因为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2.如果行为造成学生轻伤以上,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