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那里是如何知道房子是继承或赠与的?是在受赠人或继承人的房产证上面有显示吗?

是这样的:有意在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前买一套二手房,房主为一孀居老太,该房子是一套2000年前建成的拆迁安置房,满五年,她的原被拆迁房子是她老公的名字,但取得此安置房时,老公已去世,因此该房产证上面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她有土地证,性质为“出让”,契税税票的税目为“补偿”。 该女士现在名下不止一套房子,故肯定有个税。 我的疑问是这样的:

1、她老公那一半,是由她继承的。是要计算20%的个税吗?还是也按照1.5%征税?

2、如果应该按20%征税。税务方面,又是从何处知道,她的房子是交易还是继承而来,从而按20%征税? 如果我们不说的话,该房子只在一人名下,有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税票。

现在就是纠结税费负担到底是多少上而不敢买,问了很多人答案不一,请懂行的解惑,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03-23
哦,赠予要20%的所得税,有税票的,继承是凭死亡证明,法院判决或者遗书得到的,很多税费都减免了追问

我就是纳闷,继承、赠送的房产,卖出时按20%计算个税。比如儿子继承父母、夫妻继承对方的。在房产证已经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下的之后,继承人卖出房产的时候,如果自己不主动说,税务部门是如何知道他的房产是“继承”而非“交易过户”而来的呢?是继承性质的房产,在房产证或税票上有什么地方显示吗? 说句题外话,转让时候的20%个税明摆着是变相的遗产税,也不评估原先的财富多少一律要交,明显不合理。

追答

继承是继承,赠与是赠与,继承是你合法继承的人去世了,赠与那个人还活着或者去世了
赠与是意外所得税,继承是免税的
继承的是有备案的,和过户式样的,其次税费证明啊
要偷税,你动点脑子啊,要是赠与不要钱,那么大街上人过户时都用赠与来过户逃税了,其次房子一般按均价或者评估价啊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不过你没看清我的问题:我不是要偷税,而是要确定需要交多少税再决定是否交易。 不过,赠与的多收税来防范虚假交易,继承的遗产少收税,如果是真的全国这样执行还算是合理。就拍各地政策执行不一样,我们这边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的结果是有20%的“遗产税”的。

追答

赠与是意外所得税,继承是免税房的,有点像法院判决的那种房屋交易,要交些手续费
房产税各地都有差异的,但是继承和赠与是一定的,很早之前就有宪法规定了
不是遗产税,是赠与的。一下是房产继承的规定,你仔细看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继承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第2个回答  2013-03-23
现在这套房是由这老太处置交易就会认为这房是这老太的所有产权,不会再去考虑有一半是继承老公而来的了,原来缴的契税只是当时安置这房子需要缴的欠缴的部份,当时拆迁时拆迁的补偿价部份是免契税的,增加的金额才缴契税,你现在这房如果按国五条会有一个评估得出现行价,减去原价再收20%的个税。现在国五条细则没出还没按新政办啊,抓紧去过户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23
该转移程序必须办公证,而公证书的内容会说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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