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和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现在都不愿意垫付这个医疗费用,请问一下。

肇事司机,和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现在都不愿意垫付这个医疗费用,请问一下。在法律责任上讲,他们三方有没有这个义务去垫付,或者说就算他们三方任何一方不垫付这个医疗费是不是也算符合法律。我们伤者这方能做的又是什么?

第1个回答  2018-06-15
首先要看事故责任是怎划分的。不是说肇事方就要垫付医药费的,如果伤者全责,那么对方就不需要垫付医药费的,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肇事方只能垫付他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就是全责的,也没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可以由伤者自己先行支付,等到痊愈出院后,一块算账,然后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一并赔偿。
但是,如果肇事方有责任,伤者自己也无钱治病的,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法院判决后,肇事方应该垫付他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例如:肇事方是主责,他就要垫付医药费的70%,剩余的30%还是伤者自己筹集。
就你的问题中,垫付医药费的主体是肇事司机,谁开车谁负责,垫付医药费自然是肇事司机来垫付,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如果肇事司机也没钱垫付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肇事司机的公司先行垫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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