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3-30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5月19日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谭仲池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进行了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7项,由本决定公布的实施机关依法继续实施。
市人民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设定、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时,市直各有关实施机关应当在设定文件生效后30日内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取消、调整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市人民政府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进行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第82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市发改委
2、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 市发改委
3、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改委
4、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市发改委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经委
6、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7、国防交通工程设施改造、改变用途、报废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8、占用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动用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9、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
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市教育局
10、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 市教育局
11、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局
1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 市教育局
13、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审查 市科技局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建委
15、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选址审批 市建委
1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市建委
17、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市公安局
18、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19、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通行许可 市公安局
20、外国人出入境许可(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1、外国人居留证核发 市公安局
22、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 市公安局
23、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