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各个爵位封爵有什么条件?各个爵位有什么权利?

求详细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07-26
Duke 公爵(又称勋爵)
Marquess 侯爵
Earl伯爵
Viscount 子爵
Baron 男爵
Baronet从男爵
Knight 骑士

某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第2个回答  2013-07-26
亲王 公爵 侯爵 伯爵 子爵 男爵 骑士(爵士)
除爵士外,都有自己的领地,属于小王国,但要想国王交税,遇有战事要出兵。
第3个回答  2013-07-26
英国的是 公爵 侯爵 伯爵 子爵 男爵 从男爵 骑士
必须对国家有功绩,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就,一般是世袭。
第4个回答  2013-07-26
军功 世袭 国王赏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3

欧洲爵位制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1、公爵:

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

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2、侯爵:

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3、伯爵:

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

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4、子爵:

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零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5、男爵:

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扩展资料:

其他小爵位:

1、终身贵族是根据1876年的《上诉权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和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而设立的,所有的终身贵族都会拥有男爵爵位,只授予一人而不可被世袭

2、从男爵爵位(Baronetcy)可以世袭,但不属于贵族。从男爵爵位高于大部分的骑士爵位(除去嘉德勋爵士、蓟花勋爵士和圣帕特里克勋爵士),获册封后或世袭继承爵位后。

从男爵名字前可冠以Sir(爵士)的尊称,名字后配以“Bt.”的头衔,女性则在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称并在名字后配以“Btss.”的头衔,但历史上只有三个女性从男爵。

3、骑士爵位(Knighthood)是从中世纪的骑士制度流传下来,册封后名字前也可冠以Sir/Dame(爵士/女爵士)的尊称。骑士爵位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获得爵士级的骑士勋章(Chivalric order),一种是获得下级勋位爵士。

4、下级勋位爵士,这是英国最古老的一种骑士爵位,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在位时就已经出现。不过,只有男性获第二种册封成为Knight Bachelor,若有女性配得同等荣誉,会按第一种方法被册封为DBE,名字前冠以Dame的尊称。

5、获得骑士勋章的人在名字前可以冠以Sir/Dame的尊称,名字后配以勋章的缩写,比如Sir Edward Youde, GCMG, GCVO, MBE。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洲爵位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贵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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