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武汉市相关政策,武汉市连续缴纳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即可购买房产。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第一条规定: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两年(含两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扩展资料:
14日晚,时隔近1个半月,武汉楼市深夜再出限购政策。据了解,新政从11月15日开始实施,主城区购房政策再次升级,本市户籍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则需提供武汉市连续缴纳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并且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
14日夜间,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武汉市江岸、江汉、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本地人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30%。拥有1套住房,再买房贷款最低首付50%,再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70%,第三套限购。
与10月3日的楼市政策相比,外地人在汉购房的门槛继续提高。新政规定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在武汉限购区域购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对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在武汉市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在上述区域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武汉楼市再出限购新政 本市户籍禁止购买第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