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在哪里?联系电话?

在线等,有效信息有效电话。32508032和68883080都是打不通的,全天无人接听。

第1个回答  2013-08-05

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资格认定

  根据沪府发[2005]34号文件精神,上海市人事局为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进行认定。

  一、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申报材料

  申请表: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登记表:原件1份 复印件2份(贴照片2张)
  护照: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学位证书: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国外长期居住证: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产权证:复印件2份
  委托书:原件1份 复印件1份(写明代为签字有效并负法律责任)
  [取得资格认定证书后需任选一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
  [如果没有原件,则需提供驻中国使馆验证过的复印件]

  二、受理条件

    1、获得国外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3、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三、受理程序

  出国留学人员或其委托人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颁发《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凭证书向外资、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万美元,享受与外商投资企业同等待遇。 

  管理部门:上海市人事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受理部门: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浦东商城路660号5楼
  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注:周一至周五,其中周三由上海市工商管理局、上海市财税局、上海市外商投资委员会、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上海海关、外汇管理局等管理部门一门式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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