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萧红的写法写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6

1. 介绍一种植物作文用萧红的写法

一身又尖又长的刺,又大又扁的茎就组成了我喜欢的仙人掌。

仙人掌的刺其实是它的叶,又大又绿像手掌般大小的茎里有许多宝贵东西呢!仙人掌跟其它的花不一样。有的花在晚上释放二氧化碳,而仙人掌在晚间释放氧气。仙人掌也有用“武”之地呢!它可以药用、排毒,还可以解渴。开花时还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它的刺无比尖锐锋利,有一次我还救了我家仙人掌一命呢!不过我的手还被它扎肿了。我妈妈几乎半年没浇过一次水了,我给仙人掌浇了一点水,它才有了精神。妈妈一见还夸我,幸亏浇了水才让它能复活。

2. 写萧红的作文,

萧红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一个地主家庭,幼年丧母。为了反对包办婚姻,遇困,困窘间向报社投稿,萧红也从此走上写作之路,、完成散文集《商市街》。写信结识鲁迅,萧红由此取得了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生死场》是最早反映东北人民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生活和斗争的作品之一,引起当时文坛的重视。1935年月12月,萧红的中篇小说《生死场》以“奴隶丛书”的名义在上海出版,鲁迅为之作序,胡风为其写后记,在文坛上引起巨大的轰动和强烈的反响,萧红也因此一举成名,从而奠定了萧红作为 抗日作家 的地位。

我认为你可以把她在困难中奋斗的精神渲染一下,例如爱国,不屈,顽强,面对挫折不低头等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3. 仿写萧红的《祖父》,写一篇作文,也要有像祖父一样宠爱自己的人,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极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则嗡嗡地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圆圆地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祖父一天都在后园里边,我也跟着祖父在后园里边。祖父带一个大草帽,我戴一个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当祖父下种,种小白菜的时候,我就跟在后边,把那下了种的土窝,用脚一个一个地溜平,哪里会溜得准,东一脚的,西一脚的瞎闹。有的把菜种不单没被土盖上,反而把菜子踢飞了。

祖父铲地,我也铲地;因为我太小,拿不动那锄头杆,祖父就把锄头杆拔下来,让我单拿着那个锄头的“头”来铲。其实哪里是铲,也不过爬在地上,用锄头乱勾一阵就是了。也认不得哪个是苗,哪个是草。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地割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

等祖父发现我铲的那块满留着狗尾草的一片,他就问我:

“这是什么?”

我说:

“谷子。”

祖父大笑起来,笑得够了,把草摘下来问我:

“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

我说:

“是的。”

我看着祖父还在笑,我就说:

“你不信,我到屋里拿来你看。”

我跑到屋里拿了鸟笼上的一头谷穗,远远地就抛给祖父了。说:

“这不是一样的吗?”

祖父慢慢地把我叫过去,讲给我听,说谷子是有芒针的。狗尾草则没有,只是毛嘟嘟的真像狗尾巴。

祖父虽然教我,我看了也并不细看,也不过马马虎虎承认下来就是了。一抬头看见了一个黄瓜长大了,跑过去摘下来,我又去吃黄瓜去了。黄瓜也许没有吃完,又看见了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跟了蜻蜓跑了几步就又去做别的去了。

玩腻了,又跑到祖父那里去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抢过来浇,奇怪的就是并不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

“下雨了,下雨了。”

太阳在园子里是特大的。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的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我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就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了。

4. 写萧红的童年作文5oo

她的脸上有一双带着稚气的、被长长的睫毛装饰起来的美丽的眼睛,就像两颗水晶葡萄。

这孩子黑虎头似的脸上,生着一对铜铃一般的大眼睛,十分精神。

他的眉毛时而紧紧地皱起,眉宇间形成一个问号;时而愉快地舒展,像个感叹号。

他那红嘟嘟地脸蛋闪着光亮,像九月里熟透地苹果一样。

他地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很匀称,像是一件雕刻出来地艺术品。

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李老师有一头漂亮得头发,乌黑油亮,又浓又密,她站在阳光下,轻轻地一摇头,那头发就会闪出五颜六色地光环。

我地同学萧红,梳着一条大辫子,黑亮黑亮的,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看起来蛮漂亮的。

5. 萧红 中所用的写作手法是

本篇叙说的是一个农家女孩在校寄读的故事。

女主角王亚明出身染匠之家,十分珍惜家里供她上学的机会,勤勉好学,却因为劳作给她的一双黑手和贫寒的出身、土气的习惯、朴实的言行,遭到校长、舍监和众多同学的歧视与羞辱,困难重重,最后被迫离校。作者突出人的精神处境,它是由经济地位转化而来的,具有社会伦理学的内容。

小说用第一人称,采取客观写实的手法,结构严谨,长于刻画,人物的个性描写是成功的。 转篇东东你参考: 读萧红短篇小说《手》有感 作者:竺伟波 小说《手》讲述的是:一个乡下染匠的女儿,满怀读书的理想来到城里念中学,就由于她有一双因劳动而染黑的手,这便成了她洗刷不掉的耻辱,受尽歧视,最后被赶出校门。

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有力地鞭挞了贫富悬殊而又金钱至上的罪恶社会,同时发出了争取人的权利与尊严的正义呼声。 小说主人公王亚明的形象被塑造得较为厚实、凝重。

王亚明在家时,常年把手浸泡在染缸里劳作,她的手从指甲到手腕以上都变成了“黑的,蓝的,又好像紫的”,同学们因此常嘲笑她。于是在父亲来学校看她时,她就向父亲要了手套。

可父亲把手套给了她,在同学们面前她却说:“我戴手套本来是没用的。”这种矛盾的做法,微妙地传达出她内心的羞怯。

当校长让她父亲到接待室去坐坐,她父亲因害怕收费,竟被吓跑了。在阅报室里,王亚明问“我”,到接待室谈话要不要钱。

“我”答不要钱,她说:“你小点声说,叫她们听见,她们又谈笑话了。”自尊自爱的她是那样敏感,随时随处都担心别人讥笑。

即使她受到别人伤害的时候,也从不与人计较。她误用了一个同学的铁锅,那个同学咆哮着把锅踢翻,又把鸡蛋“好像抛着石头似的用力抛在地上”,而王亚明不但没有去争执,还一边收拾着残局,一边惋惜着那只被弃置的铁锅。

作品采用对比的手法,着意描写了另一双手——女校长的手:“女校长用她贫血的和化石一般透明的手指去触动王亚明的青色手”;“她(校长)用她惨白的手指去撕王亚明的领口……”而王亚明此时却用“青手捧着眼泪”;校长看到“已经落到地板上的”和“马车夫一样肥大的手套”,竟“抑止不住地笑出声来了”。而饱尝一顿粗言恶语的王亚明却“背向着教室,也背向着我们,对着窗外大风哭了……好像风声都停止了,她还没有停止。”

给人留下印象尤深的是:校长用她那黑色漆皮鞋,那亮晶晶的鞋尖去踢了一下,并且又踏了一脚地板上王亚明的那只肥大的手套,读到这里,让人不禁感到,校长那只脚岂止是踏在王亚明的手套上,而是对她人格尊严的粗暴践踏!在英文课上,她忙着用小册子记下来黑板上所有的生字。同时读着,同时连教师随手写的,已经不必要的,读过的熟字,她也记了下来。

在第二点钟地理课上,她又费着力气模仿着黑板上教师画的地图,她在小册子上也画了起来……好像所有这最末一天经过她的思想都重要起来,必得留下一个痕迹。在下课的时间,我看了她的小册子,那完全记错了:英文字母,有的脱落一个,有的她多加上一个……她的心情已经慌乱了。

这便是她一生中最后一课。直到晚上,她的父亲还没有来接她,她不得不又在那长椅上展开已经捆束起来的被褥,“只有这一次,她睡得这样早……她的左右并不摆着书本。”

学校既是她留恋的地方,又是让她伤心的地方;她不愿离开,却必须离开;她准备马上离开,却又得延后一天———这是多么难耐的折磨,多么裂心的痛苦!然而悲剧并未止于此,当随父亲即将回家的时候,她依然“在轻微的笑声里边戴起了手套”,说:“再来,把书带回家好好读读再来。” 王亚明已经有了那么的不幸,却仍然没有彻底幻灭,这就更深化了王亚明悲剧的意义。

作品在这里一波三折,一再创造悲戚氛围,产生了强烈的心灵震撼力。那么,究竟是谁迫使王亚明离开学校的,也就是说造成王亚明读书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当然是那个贫富悬殊而又金钱至上的罪恶社会。

王亚明的父亲送她上城里念书,只是为了让她能“明白明白人情大道理”,而王亚明呢?除了对学习的渴求外,还希望将来能教自己的妹妹,就是怀着这样朴素的愿望,全家人把吃咸盐的钱都拿出来供她,她才有了进城读书的机会,然而在那黑暗的时代,社会不容许底层人民有如此“非分”之想。校长停了她的早操,是因为她有一双“铁手”,而“学校的墙很低,春天里散步的外国人又多,她们常常停在外面看的”;校长那次严厉的训斥,是因为学校来了参观的人,她没有及时躲开,而她的衣裳颜色太旧,有碍观瞻;最后,校长连考试都没让她参加,就把她撵回家去,还是因为她是穷人家的孩子。

在这个富人的世界里,金钱是万能的。 可以说,这病态的社会,造就了一批病态的人。

王亚明忍辱负重,潜心攻读,到头来连考试的资格也给取消了,怅然地离开了学校。她那读英文吃力的声音,蜷曲地睡在走廊过道椅子上的苦寂,手套被校长踏过后的隐隐啜泣……必将长久回荡、叠印在她的心头,化作人生的凄风苦雨。

掩卷,我们深切地同情王亚明的悲凉命运,愤慨于那罪恶的世道,我们也惊叹于作者那巧妙的笔法。作者以短小的篇幅,塑造了个性。

6. 写给萧红的一封信400字

萧红,童年里的家人貌似只有她祖父,而祖父也是爱她的。假如没有祖父,萧红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忆她的童年吧。但祖父走得早,而后的萧红便离家出走了,过上漂泊无依的生活。其实也不能说是漂泊无依,一路的生活下来,萧红也是曾有过依靠的。其表哥陆哲舜,其未婚夫,萧军、端木以及短暂的骆宾基。但是,也许是因为萧红太贪心,也许是因为她命不好,一路的人,谁也没有为她带去持久的爱与稳定。而加上一个不争气的时代,萧红这样的人,不死,又能怎么活呢?

很多人提起萧红,记忆的也许主要还是她的感情寄托。这也没错,毕竟她首先是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作家、妻子、母亲。而作为女人,无论是幼时的她,或是成年的她,似乎一辈子都在寻求那份感情的寄托。而每次的寄托都会换来破灭,所以她只能逃亡。祖父死了,离家出走;表哥走了,回到了家;家里容不下,便再次出走找到了未婚夫;未婚夫走了,遇到了萧军;萧军,最为难忘的一段;永远的分开了,端木;端木未能尽意,虽有骆宾基在侧,但那时真正陪伴她的就只有病床和死亡了。死去,葬在了浅浅的浅水湾,守着一口平静的海面。但也许,你早已和大海融为一体,去畅游那无垠的自由,或是再次遭受着无边的寂寞。或未可定。

萧红的一生,也许心里的那份沉重永远只属于萧军,因为他们共患难过,也相守过。而于萧军,心里也有萧红,但他心里还有其它。感情可以是萧军的寄托,但不会成为他的全部,特别是在那样的年代里。而遗憾的是,感情于萧红讲,却是其终身寻求的寄托与全部的希望所在。也许,萧红真正想要的只是一个稳定的环境,一个可以好好休息,一个足够起居,一个有美丽,一个可以自由写作的地方。但再次遗憾的是,她的这些却没有哪一刻达成了。因为她深刻的明白,在这一切的前提之上,还应有一个男人,爱她,呵护她,也让她爱,让她呵护,一起生活。但是前提没能实现,所以即使有了所谓的一切,也不过是一场空虚寂寞的梦罢了。梦醒了,终归还是要痛的。还是要寻找的。

萧红也是一个作家。一个写自己想写的作家。也许,萧红只是想写出她所看到的和与她有关的。但写者有意,读者无心。读者更多的是借萧红之眼与笔去突出了那个年代的悲哀。可是,那种悲哀与萧红又有何干呢?即使那种时代的悲哀是杀死萧红的凶手之一,但我相信,萧红不怪它。既不怪它,也如也不爱它一样。也许,这也成了许多人去攻讦萧红的原因,包括曾经的自己。认为在那个年代居然只写些轻浮的文字,不懂得革命与大义,算什么作家!但是,我错了。革命与否,大义与否,且不论。一个时代,只有尊重人的时代,也只有让自己尊重自己的时代,才是好时代。而如果仅仅因为萧红在那个时代尊重了自己而去责骂她,并且理由还是她未能为了新的尊重人的时代而努力的话,那就错了。只会反问,一个连现在都不懂得尊重人的时代,难道经过一番杀戮之后,就能变成一个尊重的时代?变成一个让我们尊重的时代?不可能。在任何时代里,萧军可以有自己的选择,聂绀弩可以有,丁玲可以有,胡风可以有,鲁迅可以有,萧红也可以有。根本不需要将这种问题拿出来讨论。那些叫嚣着要讨论这些问题的人,才是真正的居心不良。而纵观近代历史,哪一次的这样的讨论不是带来了一场新的杀戮?不是显示出了道义的苍白?人性的丑陋?萧红没有资格承担这些。她和历史上众多的无名之辈一样,都没有资格。她只是作为一个女人在寻找她的寄托而已……

萧红的死,死于疾病之类。人类的肉体大体都会经历这样的死,生活不认真之辈也会得到这样的死,天生病体的人也是这样的死。所以,既然她都已经死了,就无需再为那份死考证出过多的死因。一个女人死了,一个妻子死了,一个母亲死了。作为母亲,萧红确实该被骂!无论她有多么正当的理由,但事实就是她虐待了两个孩子。那些会在这件事上为萧红辩护之人,请摸着你的良心,看看你的人性是否还在。假如,你就是那个孩子呢?有处在孩子的立场上为其想过吗?有没有想过你的辩护之词实质上是在唾弃新生命?作为妻子,其实萧红不幸福。虽然“妻子”这种头衔于她来说也无足轻重,但若是妻子是代表着稳定与安宁以及感情的寄托与回应,那我想萧红还是会欣然接受的吧?作为女人,我却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五个男人,三十几年,就是她作为女人的全部。五个男人,不可耻,三十几年,何谓可惜?这样的命运其实在如今的底层社会、在历史的长河中,也是有的。只是,难以计数。并且,那些被我们遗忘了,而萧红的故事却为人所知。罢了。

萧红,想说的也就这些了。这是悲剧吗?我没有答案,因为我不是萧红,而我也不想成为萧红,我也不想自己身边之人成为她。萧红不值得深记,还她一份安宁吧?相信转世的她,会不一样。

相信自己这样想,对萧红来说,也是幸福的。

她,原名张乃莹。

7. 模仿萧红《祖父》写一个作文500字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极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则嗡嗡地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圆圆地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祖父一天都在后园里边,我也跟着祖父在后园里边.祖父带一个大草帽,我戴一个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当祖父下种,种小白菜的时候,我就跟在后边,把那下了种的土窝,用脚一个一个地溜平,哪里会溜得准,东一脚的,西一脚的瞎闹.有的把菜种不单没被土盖上,反而把菜子踢飞了.祖父铲地,我也铲地;因为我太小,拿不动那锄头杆,祖父就把锄头杆拔下来,让我单拿着那个锄头的“头”来铲.其实哪里是铲,也不过爬在地上,用锄头乱勾一阵就是了.也认不得哪个是苗,哪个是草.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地割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等祖父发现我铲的那块满留着狗尾草的一片,他就问我:“这是什么?”我说:“谷子.”祖父大笑起来,笑得够了,把草摘下来问我:“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我说:“是的.”我看着祖父还在笑,我就说:“你不信,我到屋里拿来你看.”我跑到屋里拿了鸟笼上的一头谷穗,远远地就抛给祖父了.说:“这不是一样的吗?”祖父慢慢地把我叫过去,讲给我听,说谷子是有芒针的.狗尾草则没有,只是毛嘟嘟的真像狗尾巴.祖父虽然教我,我看了也并不细看,也不过马马虎虎承认下来就是了.一抬头看见了一个黄瓜长大了,跑过去摘下来,我又去吃黄瓜去了.黄瓜也许没有吃完,又看见了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跟了蜻蜓跑了几步就又去做别的去了.玩腻了,又跑到祖父那里去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抢过来浇,奇怪的就是并不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太阳在园子里是特大的.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的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我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就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了.。

8. 萧红全文读后感400字作文怎么写

今年寒假我看了《小学生萧红读本》原本我以为她是一位文静,厚重的受人们爱戴的大作家,没有想到萧红小时候也有一段淘气顽皮但很幸福快乐的时光。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萧红带着家人去看野台子戏的这一篇,在看戏时,人们都象过节一样打扮得很干净,特别是姑娘们,个个把自已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刘海线剪得一刀齐,有胭脂的擦上了粉红的胭脂,还穿上了新衣服,有藕荷色的,有银灰色的,有的姑娘觉得还不够漂亮,在上面装饰了一下。

头辫梳得一丝不乱,扎了红辫根,绿辫俏,也有扎了水红的,也有扎了蛋青的,打扮得可清秀了呢!戏台上那些演员们更是个个打扮的光彩照人,再加上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其实在现代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场景,就在婚礼上。参加婚礼的女士们也个个打扮得很美丽。

有的穿上了礼服;有的穿上了高跟鞋;有的在胸前挂串珍珠项链条;有的在头发上装饰了一下次;还有的特意化了妆,个个有如七仙女下凡,貌美如花。男方的女方的亲人,亲戚,朋友,同事都来了,大家欢聚在一起祝福他们。

终于新娘出现了,她身穿美丽的婚纱,头戴雪白的头纱,手上戴謓闪耀的钻戒,脚上穿着晶莹剔透的高跟鞋。当新郎新娘同站在舞台上时,舞台格外耀眼,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舞台上。

新郎新娘不就像戏台子上的那光彩夺目的女主角和男主角吗?读了这本书让我颇有感受,童年原来这么重要,这么幸福,这么快乐,这么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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