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第十章主要涉及了一些具体的实施细节和特别规定的职责分工。


首先,根据条例的第八十九条,省级行政区有权依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以适应本地实际情况。这体现了条例的灵活性和地方管理的自主性。


针对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第九十条明确指出,这一方面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单独制定,以确保高速公路的高效和安全运营。


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特别是那些既从事农田作业又参与运输的,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农业(农机)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以及核发全国统一的道路行驶牌证等事宜。同时,公安机关有权对这些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道路交通规则的执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军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及牌证核发,根据第九十二条,由军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行负责,体现了军队车辆管理的独立性。


最后,第九十三条规定,该条例自1988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了1955年公布的《城市交通规则》,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扩展资料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已经废止,其调整内容已被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于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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