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长和主管不同意员工辞职怎么办?

我在深圳的一个电子厂做普工,厂内严重缺人,我曾多次向拉长和主管提出辞职,但每次都被拒绝了,我该怎样做才能辞职?还要拿到所有的工资。

第1个回答  2012-11-27
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即便主管不同意,也可以辞职并拿到应有工资且不会被提出要“违约金”之类的。但是其期间内必须正常上下班,不然很有可能以“离职”的理由开除。并且以此克扣工资。若有疑问,请继续追问,若有帮助,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7
如果你是未满试用期,三天内提出离职即可,如果满了试用期,提前30天提出离职即可,当然辞职期间最好不要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你可以提交书面申请,如果你的直接上级和部门主管不同意的话可以去找公司人事。人事都会处理的。
第3个回答  2012-12-02
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你们厂,不用怕,我们厂也很难辞工,特别是临近春节时,员工都是一批一批的去找劳动局,劳动局一个电话打到厂里,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第4个回答  2012-11-27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在30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辞职通知”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时间到就可以走人,如果公司不给结算工钱的,就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手上的辞职信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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