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案例分析之涉嫌挪用公款的检查

某市科技咨询公司会计唐某以支付货款为由,8月12日开出汇票1份汇入某电脑公司支付购电脑款21000元,附件是一份唐某自己填制审批的将12月12日改为8月12日的付款通知书一份,金额计21000元,以及某电脑公司出具的未填日期的技术贸易专用发票1份,项目为电脑财务系统,金额22020元。会计分录为借记:“其他应收款——某电脑公司”21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1000元。至第二年案发,上笔21000元款项仍挂“其他应收款——某电脑公司”。经司法会计检查发现,唐某私自动用公款购买电脑实际是8月12日从银行汇款的,但汇票存根联迟至12月12日才补记入账,隐匿银行汇款凭长期占用此款达4个月之久。
问题:唐某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存在哪些违法违规之处?
尽量详细一点,答案要结合理论

第1个回答  2013-01-04
首先,司法会计检查,是指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由诉讼主体对涉案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的司法检查活动。根据这个定义,本案例不属于司法会计检查案例,而是典型的舞弊审计案例。
其次,如果在诉讼中解决本案会计处理是否合规问题应当进行司法会计鉴定,而非司法会计检查。
恕我冒昧推测:这份司法会计案例应当是某职业类学校的习题,但因出题者概念不清导致出题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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