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02
广药称加多宝窃取国资利益
现在来说,痛苦的是王老吉商标的“养母”加多宝集团,自仲裁结果出来后,加多宝集团已加大了推广红罐加多宝的力度。福州、杭州、合肥、成都等多地超市货架上已悄然开始销售带有“加多宝”字样的新包装凉茶。
而广药集团方面认为,加多宝是窃取国有资产利益,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1997年,王老吉商标内地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授予鸿道子公司加多宝在内地生产红罐装王老吉,广药则自主生产销售绿盒装王老吉。2000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2002年到2003年,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时间延长到2020年,但2005年,参与签约的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因收受贿赂,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广药集团认为,李益民是受贿后才签订商标租赁时限延长协议的,因此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到期。红色、绿色两种包装的王老吉商标大战,就此引发。
去年12月底,王老吉仲裁案开庭前夕,广药集团的新闻发言人就认为,王老吉这一品牌形象已经存在了185年,属于广州市国资委的资产,而加多宝集团则为民营企业,后者在口口声声说保护民族品牌的同时却篡改商标,窃取国有资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