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应税服务是2888,本期应纳税额是86.64,防伪税控系统可抵扣的增值税是1050,我在纳税申报表的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也写上86.64,可是保存不上,提示说校验未通过,然后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那栏的86.64显示是红色的。请问我错在哪里了,该填多少?
我们初次购买税控设备,共1050元,可以全额抵扣,纳税申报表里边是这么说的:当本期i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那我在就是按照本期应纳税额里的数字填写本期减征额啊,怎么过不去呢?
错了,不含税的是2803.88,应纳税84.12,但是我改过来了,还是出现上述的错误啊?减征额那应该填多少才对?或者是不是我的不含税销售额达不到起征点啊?营改增后小规模服务业的起征点是5000以上吗?那如果是,我还要如数提交这个表吗?会扣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