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侯审逃逸一年多,检察院见不到人不批捕,派出所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刑拘过一次,说不能再办网上追逃?

犯罪嫌疑人2011年11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被人保后办理的取保侯审,没过20天就逃逸了,现在已经一年多,受害人已反映过多次,派出所只是做受害人的笔录,口供,不去找犯罪嫌疑人,期间保人也失踪不见,联系不上。受害人去找检察院,检察院批捕科说见不到犯罪嫌疑人不能办批捕,不能进行网上追逃,让去找公安;受害人又去找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公安说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刑拘过一次,同一个案件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刑拘两次的,也不能办网上追逃,受害人现在想进行网上通缉,是找检察院还是派出所?谁说的有理?都没有人管了怎么办?
受害人托人找关系,弄的就像个犯罪嫌疑人,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事情一点进展都没有,怎么办?谢谢大家。

1.检察机关见不到人不批捕这个是实践中的惯例,全国基本都是这样
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期间逃跑,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但实际是不可能的,检察机关不会这样做去承担错捕的责任

2.网上追逃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刑拘或者逮捕,如你所说,此人已经被刑拘一次,在取保期间逃跑.所以确实不能再次刑拘,办理网上追逃,除非发现此人有其他罪行,换罪名办理刑拘
派出所所长说的也没有错

3.这个只能说法律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来讲是没有办法的,你也不必花冤枉钱找人

本人在公安法制部门工作过几年年(法制科就是审核刑拘取保的部门),你这种情况确实没有办法,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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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2
这个应该属于法律的不完善,根据法律规定,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逮捕的,公安机关也只能将其释放或变更为取保候审,如果这时犯罪嫌疑人又跑了,公安也很难发布通缉,只能在收集到犯罪嫌疑人新的罪证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第2个回答  2013-01-02
证据是关键,取保候审期限是一年,一年以内没证据还是要自动解除的。
第3个回答  2013-01-02
建议向新闻媒体曝光,这样不用花钱而且有效追问

还要托派出所,托检察院办事啊,这样他们会更排斥的吧。

第4个回答  2013-01-12
建议你直接找办理这个案件的民警,不需要找所长或局长的就不要找,办案还得是下边干活的人干,既然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那你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怎么协助公安局查找相关的证据上,如果能找到更结实的证据,抓到人就好处理了,要不然就是抓到嫌疑人,到最后也不一定能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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