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属被拘留然后转交法院,现在已经判刑3年,还在看守所等待移送到监狱。当时身上的首饰还有两部手机都被扣了,确定与本案无关,还有一台电脑主机与本案有关肯定是要不回了。侦查阶段已经结束的时候,我和那个亲属的儿子去要过一次,但是派出所不给,说既然是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扣下的,就应当给犯罪嫌疑人,即使是儿子来要也不行,说是等判刑了,一起转交到所在监狱。我觉得就是扯淡,哪有这种道理,我觉得就是不想给。现在已经被判刑了,还没有移交到监狱,我想把东西要回来,请问我是不是应该带着犯罪嫌疑人的亲笔委托去还是需要带什么证件?如果还是不给或者干脆就往后拖我该怎么办?我在北京上班,派出所在天津,我还要请假去,去一天成本就好几百,最好一次搞定,要不折腾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