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104条第2项 大概要受什么处罚,会扣分吗?扣多少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1-12
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应该属于无证驾驶。
道交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2个回答  2013-01-14
同意上述回答.
第3个回答  2013-01-11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上述有违反者一般多是责令停止,不会真正处罚,当然,性质严重也会有道路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公安部门一般不进行处罚。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8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本条的第一款是公路主管机关(交通局)对施工方进行处罚和赔偿的规定,第二款是公安机关对非法施工方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对其进行罚款,更不会对施工方扣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