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部分分为对财务报表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不重要的组成部分。请问,下列判断对与错:
A,对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是不是要亲自委派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或以集团审计为目的的组成部分项目组来审计。
B,对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只需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该组成部分的审计项目组不能称之为以集团审计为目的的项目组,只能称之为组成部分的项目组,因为集团项目组不打算利用组成部分项目组的审计工作。该组成部分的项目组也不需要基于集团审计的目的,按照集团项目组的要求执行审计工作。
C,集团项目组只参与重要组成部分的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参与不重要组成部分的项目组的工作。如果对不重要组成部分已执行的工作仍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应当选择该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亲自执行程序,。
D,“如果已执行的工作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句话中,已执行的工作,是指集团项目组对非重要组成部分执行的集团层面的分析程序,还是指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工作,还是兼指二者。其内函到底是什么?
多谢高手指教?
E“如果对不重要组成部分已执行的工作仍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应当选择该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亲自执行程序”.这句话是不是仅仅针对不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工作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