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门诊费用累计已超过1800不到20000,没住院,超出部分医院实时结算70%,自费30%,请问自费30%的这部份在单位还能报销吗?比例多少?我上的是北京基本社保,单位是家国有企业,听说很多单位能给二次报销,二次报销对单位有条件限制吗,单位具备什么条件能二次报销,还是个人有什么样的条件才给报。希望指点一二,如能举例最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