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与公司解除合同4个月 因社区需要我开一份离职证明 公司人员说因为过了3个月已经过了开证明的时间

请问是否有这个规矩

第1个回答  2013-09-03
没有这样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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