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的贴现:
1.贴现是指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融通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银行汇票等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须、也不能办理贴现。贴现的本质是将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本质上是一种票据背书转让行为,贴现银行获得票据的所有权。
2.贴现条件:(1)票据未到期;(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5)持票人应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3.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4.贴现的收款: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找出票机构, 是找最初开商业承兑汇票的机构(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