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盘亏盈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啊?

如题所述

存货的盘盈,既不属于视同销售,也不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因此,无需进行增值税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存货均按照价税合计数入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存货盘亏,进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价税合计数,也无需进行专门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的,后续发生盘亏的,除需按照会计制度处理外,还要分析盘亏的原因,并做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需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凡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存货盘亏,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29
库存商品盘亏盈的增值税,是不需要处理的。
盘亏的库存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照常抵扣,盘盈的库存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无增票。不允许抵扣。
如果是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库存商品的损失,这就不叫盘盈盘亏了。这个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其账务处理,请参看以下分录: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第2个回答  2020-01-15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第3个回答  2020-05-10
存货的盘盈,既不属于视同销售,也不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因此,无需进行增值税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存货均按照价税合计数入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存货盘亏,进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价税合计数,也无需进行专门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的,后续发生盘亏的,除需按照会计制度处理外,还要分析盘亏的原因,并做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需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凡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存货盘亏,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