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禁上电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4

在2012年4月举行的“2012年星光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论坛”上,中国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强调了电视节目在审美导向上的重要性,强调要避免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的倾向反弹。他明确指出,网络红人和有不良记录的个人不应被邀请作为电视节目嘉宾,尤其是在黄金时段。李伟强调错误不能一再犯,需要及时纠正这一现象。[3]


对于这一禁令,各主要卫视积极回应。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制片人龙梅虽然对网络红人的禁令表示不清楚,但她强调节目嘉宾主要以明星为主,且始终坚持拒绝邀请因丑闻而走红的艺人。[3]江苏卫视副主任刘原对总局的决定表示全力支持,她认为主流媒体如江苏卫视需要有正面形象和社会责任感,节目应避免邀请低级趣味和博眼球的艺人。[3]


东南卫视的职场节目《步步为赢》制片人李季认同网络红人有一定的价值,但他强调东南卫视作为主流媒体,除了娱乐大众,还有引导观众正确价值观的责任。他表示,如果节目嘉宾出现偏差,他会确保节目内容回归正轨。[4]


扩展资料

“网络红人”是指在网络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2012年4月,广电总局出台规定,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做嘉宾,对此,各大卫视纷纷表示踊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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