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9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计划、总结等,制定本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综合以及文秘管理、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财务工作。
负责受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按授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的岗位培训工作;参与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局机关党委、团支部及妇委会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预算工作,做好工资调拨;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提出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校舍改造及基建经费的配套使用,协调有关部门对教育内部工程进行投标、议标,协助有关部门对工程进度、质量严格把关;对上级核拨的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提出计划方案;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负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有关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及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教辅资料的审定;指导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拟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高考、高中会考和中考工作;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负责审批和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学竞赛活动;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德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校的教育交流活动。
(五)民办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工作,审批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设立;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健全教育、督导、审计、计财、人事联合监督机制,管理和监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收费;审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资格,审核招生广告(简章);促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健全管理机构,成立校董会、校务委员会、党支部、工会、团委等组织;受理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受教育者及其亲属的申诉。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评估;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统筹规划农科教结合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收集、预测我市各行各业人才需求情况;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毕业证书的验印与发放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执行市政府授予的职能,对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区、镇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全市的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和年审;制定我市教育督导、指导性文件和指标体系;负责局机关及学校的教育普法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科
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活动;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和学生体检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九)高校工委办公室(高校纪工委办公室)
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参与高校领导干部的管理;指导高等学校维护稳定工作;指导高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查处高校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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