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房是刚需,这一点随着物质生活的提升好像变得愈来愈毋庸置疑,但是房子购买需要大量的资金,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很难做到这个资金积累,很多人也许可以做到,倒是等到他可以买得起房的时候已经白发苍苍,享受不了几年了,于是国家联合房地产企业出台了相关购买政策,可以按揭贷款和公积金互认互贷的方式来帮助大家买房,解决婚姻刚需。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买房时最划算的,是性价比最高的。当然有的银行或是房地产不支持公积金贷款买房,这属于吃相难看。今天按下不表,今天主要来讲讲长江中游城市群刚刚出台的关于多城市间公积金互认互贷的政策。
下面引用澎湃新闻关于此次事件的报道:
在日前举行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包括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在内的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这意味着20个城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可在任一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职工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根据澎湃新闻的相关报道,显而易见,以后用公积金买房更加方便了,或许应该说的严谨点:对于这些签署了公积金互认互贷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职工而言,以后跨城市买房更加方便了。
打个比方,好比你是江西南昌人,但是在武汉工作,那么你的公积金缴存也是上缴武汉政府,如果你后面想要回南昌发展,要在南昌买房,那么你之前在武汉工作缴存的公积金是无法使用的,得需要复杂的手续提现出来后才能用,但是现在,因为,武汉南昌属于签署了这个公积金跨地区互认互贷的条例,以后,你不办任何手续,回到南昌买房也可以使用之前在武汉缴存的公积金。
一个社会发展的越来越文明现代的标志就是公民的生活变得愈加简单,这也是政府服务于民的优秀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