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30
元宵节大连想要去祭祀的小伙伴们注意了,关于元宵节祭祀目前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首先肯定是一些场馆需要提前预约,其次就是有一些地方是不可以祭祀的,大家可以看一下。
关于祭扫场所预约祭扫活动的公告
为积极贯彻落实《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17号令》,根据《大连市民政局关于严格管控祭扫活动的通知》(大民发〔2021〕12号)要求,我市祭扫场所从即日起到2月9日开展预约祭扫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月9日,各地在做好祭扫场所全面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通过预约形式有序开展室外祭扫活动;2月10日后继续暂停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金普新区要严格按照《大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大民发〔2020〕272号)要求,继续暂停祭扫活动。
二、全市各殡仪馆继续暂停守灵、告别等人员聚集活动,恢复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三、市民前往祭扫场所进行祭扫应提前预约,非预约不得进入祭扫场所,并点对点前往祭扫场所,每家祭扫人员不得超过3人,祭扫过程中按照场所制定的注意事项有序祭扫。
四、市民进入祭扫场所应登记、扫码、测温,并佩戴口罩。“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14日内重点地区来连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祭扫场所。
五、各祭扫场所须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测温结果高于37.3℃或有咳嗽、流涕、腹泻、结膜炎等身体不适的人员不得进入。
六、各祭扫场所要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场所和设施消毒标准、次数、范围等要求,加强消毒。
七、各祭扫场所应控制场所内人员流量,减少人员逗留时间,避免人员密切接触。工作人员和祭扫人员均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
特此公告。
大连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7日
瓦房店市暂停各类聚集祭祀活动
瓦房店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第3号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切莫放松。元宵节、清明节临近,为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可能造成的疫情扩散及祭祀活动可能引发各类火灾,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暂停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仪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各类公祭活动。
二、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村庄及周边场所等公共场所,烧纸、烧香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活动,倡导树立文明祭祀理念,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方式祭奠先人。
三、严禁3人以上聚集祭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上坟点烛、烧香、烧纸钱等使用明火行为。
四、严禁在林区、林缘周围等野外易失火区域吸烟、野炊,以及烧荒、烧地格、烧病腐果树枝皮、秸秆、垃圾等一切农事用火行为。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或销售塑料花、黄裱纸、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六、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大气污染防治三个方面加强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重点加强元宵节、清明节传统祭扫日的卡点设置和村庄散坟安葬区死看死守管控措施。
七、对违反本命令的,由市公安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依照《治安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市场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执行有关规定,管好自己、家人及亲属,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移风易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监督问责和干部监督考核的职能作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组织参与祭扫活动,特别是违反规定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瓦房店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