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的具体内容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02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义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後签订的一个和平协定。被认为是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後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条约签定於1901年,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 协定的正式名称为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Italy, Japan, Netherland, Russia, Spain,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国与十一国关於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後协定)。原文是以法文为准。在国际法上,因为中国不承认与各国有正式交战,事件是出於义和团的暴乱。故此辛丑条约只属於一个协定,而并非和平条约。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义大利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想法。而俄国志在用其他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後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建议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存自己。 各国在辛丑条约的签署代表中国方面签署辛丑条约的是庆亲王奕劻和北洋大臣李鸿章,代表外国签署辛丑条约的是各国驻中国的大使。条约於1901年9月7日签署,共12款,外加19条附件。 条约内容 第一款,中国派醇亲王载沣赴德国向德皇就德国大使被杀一事道歉。德国大使遇害处建碑纪念。(这是八国联军入侵的直接原因。) 第二款,鼓励义和团的大臣遭受惩罚(如两位亲王原判斩,後改为流放新疆、其他许多大臣被革职);反战大臣、反对利用义和团的大臣加以复职或受嘉奖。 第三款,中国派大臣赴日本就日本使馆官员被杀事道歉。 第四款,在动乱时期被损坏或污渎的外国坟墓由各国使馆重新恢复,中国为北京附近的每处坟墓付款一万两银,为外省的每处付五千两银。 第五款,中国禁止进口军火两年。 第六款,中国共付各国战争赔偿4.5亿两银,分39年付清,每年利息为4釐,由中国的关税和盐税来偿付。 第七款,北京的大使馆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以派兵保护。 第八款,大沽炮台以及北京到天津之间的炮台一律拆毁。 第九款,外国可以在北京至山海关之间驻扎军队。 第十款,中国对将来一切抗外行为予以惩罚。 第十一款,中国改善水道,以改善对外贸易。 第十二款,中国设立外务部作为对外的政府部门。 附件一,光绪帝批准签署条约的圣旨。 附件二,光绪帝派醇亲王载沣赴德的旨意。 附件三,光绪帝命令为被杀德使建碑的旨意。 附件四,光绪帝命令惩办亲王载勋等皇亲的旨意。 附件五,光绪帝命令惩办启秀等大臣的旨意。 附件六,光绪帝命令加重上述惩罚的旨意。 附件七,光绪帝命令徐用仪等复职的旨意。 附件八,光绪帝命令在一些外国人被杀的县五年内不进行科举考试的旨意。 附件九,光绪帝命令那桐著赴日道歉的旨意。 附件十,被损外国坟墓单。 附件十一,光绪帝命令禁止进口军火的旨意。 附件十二,中国对各国承认战争赔偿的照会。 附件十三,同上。 附件十四,使馆区界缐。 附件十五,光绪帝禁止抗外行动的旨意。 附件十六,同上。 附件十七,中国改善水路河道的计划。 附件十八,光绪帝设立黄浦河道局的旨意。 附件十九,中国对各国就设立外务部的照会。 您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查找此百科条目的相关原始文献: 辛丑条约 第六款之赔款称庚子赔款。1900年是庚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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