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实际办理各税种的缴纳需要的时间怎样填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6-03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二)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三)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资源税】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纳税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车船税】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烟叶税】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应该自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的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确定。


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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