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御城房产财务上班六天休息一天,签订合同明天过来就去上班,后因不适应工作提出辞职,当时问了部门领

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吗,领导说不需要,后过了四五天让我去办理退职手续签字,然后去办理时告知所有人都去另个房产做交付过几天去,但没具体说交付几天,于是过了一星期后,今天去办理离职,人事部说我属于自动离职,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工资,而且没有做满7天,但当时我入职时没有任何人说过这些,而且走的时候也问过对面同事(她介绍我去上班的)她说找我们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即可,我去找到部门领导后,领导批准备后我离职,今天去结工资,人事部说我没有写离职报告属于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打电话部门经理说我现在离职手续拖的时间太长且没有写离职报告,不给予结算工资,但当时什么都是部门经理说了算,现在她推的一干二净,我该怎么维权

第1个回答  2015-07-08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祝你好运!追问

现在领导就是说我办理离职晚了一周,而且不满7天,不给结工资,我就是觉得他们态度问题太差,踢皮球,当时走的时候问办理哪些离职手续,当时说都不需要,过几天又说要办理、去的时候打电话又说在外面交付,也没说交付几天,过了一周去,就说我是自动离职,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且没做满7天

追答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日提出辞职即可,但是不能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是违法行为,建议申请法律援助,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5-07-08
很唠叨嘛,你实际上了几天班?
在试用期里面离职也是需要走流程的,也就是提出离职报告,批准之后才会结算。不能随便就走嘛。追问

除去休息一天是五天,经过领导批准,而且还问了需要写离职报告吗,回答不需要办理什么后才离职

除去休息一天是五天,经过领导批准,而且还问了需要写离职报告吗,回答不需要办理什么后才离职,后过几天让同事传达过去办理离职,过一天后我去办理时是他们公司出去交付,说要等几天,具体没说几天,一星期后去,也就是今天去办理签字离职且准备结工资时告知,当时那部门经理没有交接给人事,现在就是我的事情,说我当时没有找人事,但那时候人事连着休息几天,也没人和我说过要找人事

追答

复制给你:《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你看看合同,可以算算工资多少。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吧。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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